大支一直是我個人很欣賞的創作歌手,個人還有一張他的「舌燦蓮花」專輯,也一直期待有更多他的新專輯。
之前,曾有一首我很喜歡的歌,叫做
我知道我可以。相當勵志又讓人印象深刻的歌。但是,一直到有人提出
Nas 的
I Can,我才知道原來大支有「參考」 I Can 這首歌。好吧,雖然令人印象深刻的副歌幾乎是一樣的節奏跟感覺,但至少編曲上有不一樣,歌詞也不同。但是
我知道我可以的網頁上標注著「詞曲:大支」,不曉得的人還以為真的是大支原創。
這件事情本來我已經淡忘了,結果今天在聽網路電台時,聽到一首歌,很快就發現旋律極度熟悉。那首歌是
N.O.R.E. 的
Nothin',聽著的過程,我努力回想這個旋律到底哪裡有聽過,然後,我想起來了:大支另一首同樣讓人拍案的
西餐妹。
Nothin' 的發行是 2002 年,西餐妹是 2007,顯然曲的部份 N.O.R.E. 才是原創。
幹,根本只是翻唱填詞。
沒錯,大支的歌詞很有創意、很有意思,但即便饒舌或嘻哈的歌詞是靈魂所在,音樂本身也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元素,總不能拿了別人的曲,填了自己的詞,就叫做自己的創作吧?
努力的搜尋了「大支、西餐妹」,沒有看到關於這首歌更進一步的資訊,也沒看到標注詞曲創作是誰。
以前還是學生的時候,曾對一種現象很不以為然,就是某本書明明是翻譯書籍,翻譯的人卻大喇喇地寫上「編著:某某某」,然後原作者的名字完全不知道在哪裡。或許是盜譯,不敢把原作者標示出來,怕人家知道了來告。無論如何,我認為這完全是偷竊的行為,並且讓讀者們誤以為「編著者」很厲害,寫出那樣的書。
現在,我認為大支的這兩首歌也給我這種印象:借用了別人的創作,卻沒有給原創者足夠的credti,也沒有讓聽者知道原來有真正的原創。
即便是興趣,不涉及商業行為,這樣「默默借用」的作為,除非是我誤會了某些環節、漏掉了某些資訊,不然個人實在看不起這種「創作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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